欢迎访问红旗渠党性教育培训分站!
干部培训网首页日前,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赵鑫等8名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是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织开展的,评选范围为全国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七类机关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上述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长期处于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突出业绩,在司法为民中践行了党的宗旨,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时代风采。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以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勇于担当、奋发作为,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把人民司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尹志超)
附:
全国法院系统受表彰对象名单
赵 鑫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何经涛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亚庆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原庭长
李玉香(女)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副庭长
黄海钦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廖子怀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下堡人民法庭庭长
彭鑫亮(白族)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陈志秀(女,土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
广告合作:15502378999 售后技术支持QQ:631246536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38号附27号二楼